(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及另外2名律师针对前大马律师公会主席的诽谤诉讼,遭吉隆坡高庭驳回。
法官罗兹玛娃在判决中指出,再益、廖德发(音译,Liew Teck Huat)及鲁本(Rueben Mathiavaranam),未能证明他们的诽谤指控成立。
“有关言论并未损害他们在普通人眼中的声誉。”
同时,法官也驳回了3人提出的“共谋伤害”以及违反《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下法定义务的相关主张。
代表律师公会及前主席谢依琳的律师安德鲁(Andrew Chiew)表示不会向起诉人追讨诉讼费用。
“我们希望和平解决,也希望事情到此为止。”
不过,法官强调,虽然起诉人不追讨费用,但仍有权对判决提出上诉。
这起诉讼于2022年9月30日提出,再益依布拉欣等人控告律师公会及谢依琳,指她于2022年8月19日发表的声明《滥用诉讼程序损害我国司法制度》涉嫌诽谤。
他们指,该声明暗示他们在处理纳吉SRC案上诉时使用“不道德策略”,从而损害司法制度。
这份声明于当日获多家媒体刊登。原告认为该言论是在恶意中伤他们的律师身份,意图羞辱及破坏其专业声誉。
2002年7月25日,纳吉在向联邦法院提起的最后一次SRC国际刑事上诉中,任命再益依布拉欣律师事务所取代沙菲宜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郑宝德则取代沙菲宜担任首席律师。
法官罗兹玛瓦认为,虽然该声明提到原告并获广泛报导,但他们未能证明其措辞在一般自然语境下具有诽谤性。
她也指出,原告早于该声明发布前已多次在媒体访问、社交媒体及公开评论中披露自己的立场,包括批评前任律师及申请展延上诉等。
“他们承认准备不足,也公开批评前任律师,并提出被联邦法院驳回的展延申请。”
她总结,原告的声誉早已在2022年8月19日前,在公众认知中塑造而成,因此该声明并非主要影响因素。
她也裁定,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共谋伤害”存在。
“没有证据显示有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也没有证明有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具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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