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无业男子涉嫌向一名男子索贿2万令吉,以作为协助解决一宗警方案件,周三被大马反贪会控上新山地庭,被告否认有罪,最终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
现年67岁的被告雷和耀(译音)被控于2023年5月28日晚上11时至午夜12时之间,于新山士姑来丽宁镇一名男子的住家内,向该名男子索取2万令吉,声称可协助其解决一宗1951年放贷人法令的警方案件。
被告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于一年及不超过10年监禁,并可施以鞭刑或罚款。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反贪会主控官为艾莉丝云美玲(译音)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巴拉迪在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目前无业,由35岁的孩子奉养,因此仅能支付7000令吉保释金。
此外,他透露被告患有高血压和胆固醇问题,但愿意全力配合法庭,确保出席所有庭审。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案件则展至4月2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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