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19岁失业青年涉上周强奸一名父母双亡的少女,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12月24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法立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11月20日,上午9时,在峇株巴辖一间住家强奸一名15岁少女。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还有父亲要照顾,因此希望能减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沙亚尼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案件展延至12月24日过堂,被告在审讯期间不能骚扰受害者,每月须往警局报到。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