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一名送餐员因涉嫌用刀刺伤妻子和孩子,今天被押解至安邦地庭面控时承认罪行,遭法庭判处6年监禁和两下鞭刑。
法官诺茜拉卡玛鲁丁判处34岁的被告莫哈末沙里甫丁每项罪名6年监禁和一下鞭刑,并下令刑期从 7月28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
根据两项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7日下午6时,在乌鲁冷岳一家便利商店后巷使用两把刀,故意伤害他33岁的妻子努尔扎利卡伊达姆和他6岁的儿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依同一法典第326A条文进行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被告今天没有委任辩护律师,他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惟主控官莫哈末海鲁伊克拉姆副检察司以被告犯下的罪行很严重,其中被告用刀伤害了他的妻子和亲生孩子,要求法庭给予重判。
法官诺茜拉卡玛鲁丁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6年监禁和两下鞭刑,并下令刑期从 7月28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