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两名华裔男子因酒驾,今日双双被押往麻坡地方法庭面控并认罪,各判罚一万令吉及入狱一天。
被告吴家鹏(42岁)和郑楚豪(34岁)(人名皆音译),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向地庭法官苏扎娜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吴家鹏被控于7月12日凌晨1时40分,在当地沙奇路(Jalan Sakeh)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
而郑楚豪则被控于5月19日凌晨1时30分,在麻坡峇吉路第4哩,以血液酒精含量74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
两名被告的行为已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酒驾),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两年,及吊销驾照最少两年。
根据案情,麻坡警区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在“醉酒行动”(Ops Mabuk)中发现两名被告驾驶的车辆形迹可疑。当警员要求他们停车后,闻到两人身上有酒味。
此案主控官为努阿其拉副检察司,而两名被告的律师则是谢美燕(译音)。
法庭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护后,裁定两名被告各罚款一万令吉并监禁一天,刑期从今天起计。
此外,法庭也谕令,若未能支付罚款,两名被告将以6个月监禁取代,并吊销两人驾照两年,同样从今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