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31岁男子承认为了讨钱,恐吓及致伤女友,今日被判坐牢9个月。
男被告沙利赞再尼是于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在推事诺莎丽雅蒂面前承认2项控状。
根据首控状,被告于今年11月7日凌晨4时,在马六甲拉也路的一所住家单位以一句“只要你还活著,我绝不会满意”,恐吓40岁的女友。
为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叛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个时间和地点殴打受害者,导致对方多个身体部位出现瘀伤。
被告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被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向推事要求减低刑罚,他指出,其母亲目前身在沙巴,他仍需承担母亲的生活费。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在第一控状下坐牢9个月,第二则坐牢8个月,惟刑罚同步执行,刑期从被捕日即11月8日算起。
此案由哈妮丝副检察司主控。根据案情,被告为了钱,经常恐吓及殴打受害者,事发时,被告到受害者友人的住家敲门闹事,受害者最终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