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商人不给宠物园兔子进食,导致一只兔子死亡及另一只瘦骨嶙峋,于今天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下被提控。
尽管如此,现年43岁的被告赛拉兹在法庭上否认有罪,地庭法官阿兹扎将案件定在11月28日过堂,同时等待文件呈上及被告聘请律师。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3年6月9日上午11时,在怡保甘榜甲巴央新邦波赖路的一所庞物园,没有为兔子提供食物及水,疏忽导致一只兔子饿死及另一只瘦骨嶙峋。
被告的行为因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d)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9(1)条文下判罪。
一旦罪成,任何对动物施虐者将会面对最低2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主控官是兽医局主控官罗兹曼,惟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师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