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涉嫌强奸朋友的14岁女儿,农场劳工于今早在法庭被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同时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
现年26岁的被告万慕哈末索菲今早被押往怡保地庭面控,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庭阿兹扎允准被告保释申请后,择定11月25日为案件过堂。
根据控状,单身的被告于今年7月2日上午10时,在中霹雳甘榜双溪地玛一间住家,强奸朋友的一名14岁女儿,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检控官西蒂努阿玛丽娜副检察司没有提出让被告保释候审的建议,惟她向法庭表示,若法庭允准被告申请保释,被告应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保释。
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被告向法庭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他只是一名搬运肥料工人,每天收入仅有50令吉,而且还要承担家中5名弟妹的生活开销。
法官阿兹扎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保释,期间每2个月须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禁止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审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