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网红Sarah Leo被控偷窃前男友手机案,总检察署驳回该案的陈情书,并把案件定于12月11日及19日审讯。
现年33岁的被告Sarah Leo(莎拉廖依美,译音)被控于今年4月26日晚上10时左右,在一私人医院的停车场内,从安德鲁叶辉明(37岁,译音)的汽车中偷窃一部价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机。
被告因此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一旦罪成,她可能面临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被告于今年6月13日首次上庭时不认罪,法庭允许她以3000令吉保释。
辩护律师谢英顺在7月24日的过堂时表示,将向副检察司提交陈情信。
推事娜德拉敦娜因安排12月11日及19日审讯,主控官达希妮将安排3名证人,包括投报者、查案官和搜查官出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