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讯)租车北上玻璃市偷电缆案件,5名嫌犯在遭警员围捕时企图开车撞警车,他们今日被控企图谋杀和破坏通讯及电信设施2项罪名,惟5人皆不认罪。
年龄介于20岁至36岁的5名被告,皆来自吉打双溪大年。
他们分别为20岁的莫哈末亚欣、26岁的莫哈末巴德鲁、31岁的莫哈末阿里夫赛夫、34岁的莫哈末道菲及36岁阿都达瓦。
5人在今日被带往加央推事庭面控2项罪名。
首个控状为,5名被告与另外一名尚逃者,于9月27日清晨4时至4时20分间,在爪夷芭花园一间汽车镜店开车状警车,企图谋杀警员。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若行为导致受伤则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
第二项控状为,他们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剪断马电讯公司的铜缆导致财物被破坏,触犯刑事法典第431A条文(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成可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对两项控状皆否认有罪。虽在第二项指控,5人皆获准以3500令吉保释,但基于首个指控是不允保释出外候审,因此5人遭关押,案件择定10月24日过堂。
审理此案的推事为诺莎西旦,副检司为东姑卢卡雅,至于辩护律师为拿督卡尼森及莫哈末阿米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