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名孟加拉清洁男工人因涉嫌用绳索残忍地绑住一只成年猫咪,并骑摩哆拖著猫咪行驶,今日在法庭被控虐猫罪名。
不过,41岁的被告莫诺托斯在庭上否认罪名。
被告是披控于9月7日位于莎阿南第31区住宅区犯下有关罪行,因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29(1)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最低罚款2万令吉,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雪州兽医局检察官莫哈末沙里夫沙布向法庭建议将被告的保外条件为2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以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的代表律师凯拉吉亚请求法庭考虑保释金降至最低,因考虑到被告需以1500令吉薪金养活在孟加拉的家人,而且在大马没有近亲可帮忙筹集高额保释金。
“既然护照已被指示交给法庭,而我的当事人到现在并未逃避任何案件,从第一天就一直积极配合,因此,我希望法庭能考虑将保释金减少到合适他的的数额。”
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3000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须将护照交给法庭,并且在案件审结前每月需前往邻近警局报到。
此案将在11月4日过堂。
法庭也批准控方莫哈末沙里夫副检察司的申请,即向本案另一名外籍共犯发出逮捕令,因为原本在今日一同被控的外籍共犯,今日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