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修车员因没执行仲裁庭判处赔偿6750令吉予车主的指令而遭到提控,经过审讯,法庭裁决修车员罪成,并判处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以5个月监禁取代。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修车员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于昨天被怡保推事庭判处5000令吉罚款的刑罚。
文告表示,一名投诉者向霹雳州消费者仲裁庭投诉,向一名没有依据承诺完成修理其车子的修车员提出索偿,仲裁庭随后向修车员发出指令,必须在14天内向投诉者作出6750令吉的赔偿。
文告说,然而,修车员没有在14天限期内执行仲裁庭的指令,因而于2022年12月1日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1)下被提控,修车员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文告指出,经过审讯后,法院认为控方已成功证明该案,排除了合理怀疑,因此推事法拉娜比哈判处修车员5000令吉罚款的刑罚,若无法缴付则以5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控方是霹雳内贸局主控官慕哈末礼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