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汝来6车连环撞酿一死四伤案”,罗里司机今早被押往芙蓉地庭面控吸毒驾驶罪行时,否认罪行。
被告获芙蓉地庭法官米尔苏莱曼批准以一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11月25日过堂。
30岁被告詹哈阿巴萨被控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4时15分,在汝来英迪国际大学通往汝来新城的T型路口,作为一名罗里司机,被发现在冰毒等危险药物的影响下驾驶车辆,导致一名31岁女子死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第44(1)(a)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无法控制交通工具)。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少过3年或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
主控官诺莎菲娜副检察司在庭上作出不允许被告担保外出的要求,并指这涉及严重车祸,酿5辆车连环撞事故,并导致一人死亡。
被告代表律师S巴迪班则在求情时,要求给予他的当事人低额保释,并指被告抚养两名年幼孩子,而他的妻子目前已经怀孕7个月。
无论如何,被告最终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11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