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 一名男子因不满所点的饮料迟迟未送到,竟挥拳致伤餐饮店外籍员工,今日被判罚款1000令吉!
现年49岁的被告士迪亚麦丁,被控于本月22日约中午12时,在甲中央县士马木美食中心的一个亚参酸辣摊位,蓄意致伤一名43岁的孟加拉籍员工。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因不满自己所点的饮料迟未送上,即朝受害者的脸部以及耳朵挥拳,导致受害者的左耳流血,脸颊及手指红肿。
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法拉娜比哈副检察司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
被告代表律师乌玛祖卡纳因在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兼职罗里司机,同时也是一名单亲爸爸,照顾一名12岁的孩子。
他也说,被告已知错,同时也已订婚,并将于今年杪结婚,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莎达仙哈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一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