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0日讯) 理发师触犯防范犯罪法令,在禁足期间违规外出,今日上庭面控时认罪,遭承审推事判处监禁两年,被告要求能够到靠近家人的文冬监狱服刑。
28岁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夫丁育有3名女子,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他在聆听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去年与同伙涉及抢劫案而被逮捕,在1959年防范犯罪法令(POCA)第15条文下,行为受到警方的监督,并被限居18个月15天。
警方是在2月16日,分别于凌晨1时和凌晨4时40分两次突击被告位于慕斯达法路的住家,发现被告在没有经过警方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住所,警方最终在9月26日逮捕嫌犯。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法拉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哈雅迪律师。
控方表示,被告的行为显示其没有悔改之意,因此要求法庭给予严罚。
被告认罪后,推事苏海拉判处被告监禁两年,刑期从9月26日被捕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