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9日讯)一名大耳窿跑腿涉嫌在今年6至7月期间,向不同受害者的住家泼油漆,周四被提控上推事庭,被告对所有6项控状俯首认罪,其中2项控状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2000令吉,另4项控状定10月18日过堂和下判。
被告为徐伟良(译音,44岁),他在聆听2条控状后,在推事布妮塔面对承认有罪。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13日,清晨6时1分,向怡保红坭山的一所房屋篱笆和门泼洒红漆,造成500令吉损失。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8日清晨7时,向巴占乌达玛花园的一所房屋泼红漆,造成超过25令吉的损失。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至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希达尤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被告适当的刑罚。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诺伊扎瓦尼阿末代表被告求情时,指被告没有稳定的工作,且必须承担2名孩子、妻子及年迈母亲的生计,恳求法庭判最低刑法。
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以及被告承认有罪后,推事布妮塔针对首项控状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如果无法缴纳罚款,则监禁4个月作为替代。
至于第二项控状,法庭判被告监禁1年,从被捕日7月15日算起。
此外,在另一推事庭,徐伟良面对另4项控状,并向推事诺阿芝琳承认有罪。
该4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3日清晨7时30分,至7月13日清晨5时,向4间民宅泼漆,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推事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并定10月18日过堂和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