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涉及性侵儿童的私人宗教中心负责人,今日上午在芙蓉地庭面对3项性侵儿童控罪,惟被告皆否认罪行。
44岁被告莫哈末哈菲兹是一名宗教司,他于今早8时40分,先被押往波德申推事庭面控一项非礼罪后,稍后于上午11时20分,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3项性侵儿童罪行。
被告在芙蓉地庭面控3项罪行,他被控于2024年年头至8月期间,介于下午3时至晚上11时,对年龄仅有14岁的同一名受害者进行性侵,即袭胸、触摸头部、手部及后背,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法令第14(a)性侵儿童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和鞭笞。
主控官努鲁峇琪丝副检察司在庭上以大众利益为由,建议被告每项罪行以5万令吉担保外出;惟这项建议受到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哈尼菲的反对。
哈尼菲表示,保释金主要是确保被告依时出庭审讯,但上述保释金的要求过高。
“与此同时,被告较早前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时,获以4000令吉担保外出,而被告家人准备了1万令吉的保释金,因此希望地庭法官可以给予合理的保释金,让被告外出。”
芙蓉第3法庭法官莫哈末卡米尔表示,他是以大众利益作为考量,而不是以被告个人利益,同时,依据控状罪行及判决,都是属于严重罪行。
因此,他获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10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