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园丘工人被控支持伊斯兰国(IS)组织及拥有该组织相关物品3项控罪,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审讯时表示不认罪。
据《新海峡时报》报导,31岁的莫哈末沙尼曾两次在《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底下被监禁。
他的案件是从麻坡地庭转至吉隆坡高庭,今日由高庭法官拿督努林法审理。
他在被告席上对3项控罪不认罪。
副检察官西蒂哈嘉表示,今天是该案转至吉隆坡高庭后的首次开庭。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莫哈末沙尼被控使用“阿布依布拉欣”的面子书页面支持伊斯兰国组织,后来该页面名称改为“Oyen Ucuk”。
根据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40年监禁或罚款,相关物品将被充公。
他被指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反恐组办公室犯下该罪行。
第二项控状则是他拥有3张经过模糊处理的图片,图片说明写著自己对伊斯兰国组织第5任领导人阿布哈夫沙宣誓效忠。
第三项控罪则是指他拥有一张照片,该照片与伊斯兰国组织分子于2020年武力袭击莫桑比克地图有关。
他被控分别于3月26日晚上8时和4月30日晚上9时16分,在同一地点及同一面子书页面犯下该2项罪行。
根据刑法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并可充公相关物品。
辩护律师阿西雅阿都代表莫哈末沙尼出庭。法庭订11月19日再次审讯此案。
据报导,被告曾是一名可兰经老师,在2016年3月因拥有30个恐怖分子有关视频,在吉隆坡高庭认罪被判入狱18个月。
事隔两年后,被告在2018年7月因拥有与达依沙(Daesh)组织有关的物品被控三项罪,被判监禁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