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日讯)一名割胶工人涉嫌在上周持巴冷刀砍伤同村乐龄男子,周二被提控上太平地庭,被告承认有罪,法庭谕令被告需接受精神评估。
被告为莫哈末苏哈迪丁(54岁),他聆听控状后在法官纳比沙面前承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27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在宜力天孟莪甘榜斯里打昔甘达的一间房屋,蓄意以一把巴冷刀严重致伤68岁的奥马贝萨。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或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黄燕妮副检察司,被告未聘辩护律师。
庭上,黄燕妮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要求将被告送往乌鲁近打幸福精神医院,作精神评估。
“查官案在调查时,发现被告可能受到毒品影响,精神状况不太健康。”
法庭随后批准主控官的申请,谕令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进行精神检查,并定今年10月1日,在江沙地庭重新过堂。
早前,媒体报导,一名乐龄男子被一名同村男子持刀砍伤,导致左臂骨折。随后,嫌犯被警方逮捕,尿液检测呈海洛英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