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对夫妇因疏忽照顾他们3岁的女儿,导致孩子尿液检测对毒品皆呈阳性反应,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疏忽照顾儿童。
两人皆不认罪。法官伊扎里占允许这对夫妇每人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每个月须向邻近警局报到。
法庭也谕令这对夫妇不得恐吓案件证人。
2被告为26岁父亲和21岁的母亲,他们 被控于本月19日上午11点,在甲洞古昂柏淡路一间公寓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们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罪成者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案件择定于10月10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诺艾莎,这对夫妇则由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艾德温托玛斯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