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因受不了隔邻屋子装修的声音,一名华裔女子与邻居争论并咬伤对方的鼻子,惟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37岁的女被告刘秀雯(译音)被控于今年1月19日下午6时,在武吉波浪国花花园一所住家单位内刻意致伤40岁的华裔男子。
被告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官诺莎丽雅蒂面前否认有罪后,其代表律师以被告在一间药剂房担任助理,需要照顾患有脑癌的母亲为由,要求法庭减轻被告的保释金。
法庭最后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此案由费奇哈金扎里副检察司主控。
据了解,事发时,被告与邻居发生口角,并咬伤邻居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