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3日讯)工厂操作员伸出“咸猪手”摸了女主管的臀部,结果被控非礼,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将案件定在9月30日过堂。
被告是35岁的三苏沙瓦今天在安顺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8月12日下午约2时在曾吉容路一间工厂,蓄意非礼28岁女主管。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兼施。
依祖丁法克里副检察司向法庭提出建议,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另附加一项在审讯期间不可骚扰案中受害人的保释条件。
被告辩护律师凯鲁安努亚向法庭要求减低保释金,被告每月收入只有1800令吉,除了要承担父母的医药开销,还要承担妻子及2名孩子的生活开支。
推事奈达杜阿蒂拉最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也禁止被告骚扰受害人,直到案件完结,并将案件定在9月30日过堂。
根据投报,受害人在案发时到工厂生产部进行视察,被告突然摸受害者的臀部,尽管受害人有责骂被告,但被告嬉皮笑脸,受害人最后向警方作出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