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2日讯)16岁少年涉嫌性侵15岁未成年女友,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获准以1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底某一天约晚上9时,在峇株巴辖县龙引丽雅苑2一间单位性侵一名未成年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今日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由于需等待被告的道德评估报告(Laporan Akhlak)、案情报告及庭令报告,案件展延至10月9日过堂,推事诺拉西达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保释人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根据早前报道,峇株巴辖一所学校的中三学生因在今年6月份涉嫌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而遭警方逮捕,这名少女也遭到一名46岁相熟男子性侵。
该少女揭露,她与男友及上述男子到峇株巴辖一个泳池,在戏水时遭到男子性侵,她的男友和46岁男子于本月15日在不同地点落网,并被延扣至今日,以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