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宗教学校一名12岁寄宿男学生逃跑回家,向母亲控诉遭到男舍监性侵,母亲带著儿子向警方投报,涉案男舍监今早被提控上庭,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
现年19岁的被告莫哈末诺艾曼,是居銮一间私立宗教学校男舍监,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对3项性侵罪。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和今年1月凌晨1时至2时之间,在学校厕所后方和宿舍房间内,触摸12岁男童的私处和威迫为其口交。
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以及第14(b)(肢体性侵)条文,一旦罪成,每项罪名可被判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男童从学校逃跑后返家,告知母亲他逃走是因为受不了男舍监对他做出的行为。
男童母亲于8月16日带著儿子前往居銮警局报案,男舍监也在当天被捕。
主控官为丹尼尔慕尼尔,被告代表律师为莎菲益。
承审麻坡地庭法官沙亚尼谕令,此案展延至9月26日过堂,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附带条件包括每月到警局报到,且保释期间不能骚扰和联系受害人,直到案件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