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两名19岁青名年分别强奸亲妹与将女友人强奸成孕,今日在麻坡法庭被控时认罪,法庭裁决送往马六甲亨利葛尼少年感化院至21岁。
第一被告(19岁,餐馆员工)被控在去年3月至4月间,在峇株巴辖一间酒店房间强奸结识的女友人,导致对方怀孕并产下男婴,由于男婴早产,出世3天后夭折。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判20年监禁和鞭笞。
第二名被告则是在今年5月18日凌晨1时,在亚依淡永平路的一间住家强奸13岁的亲妹,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和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和30年监禁和鞭笞。
两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沙亚尼表示认罪。
主控官丹尼尔慕尼尔,两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莎菲益代表。
法官聆听双方陈词,加上聆听峇株巴辖社会福利局助理馆员法依扎的家访报告后,才做出判决。
法官沙亚尼判两名被告送入马六甲亨利葛尼少年感化院直到21岁,在服刑期满后接受警方监控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