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2名涉嫌提供不存在投资计划的男子,今日在马六甲法庭双双承认贿赂高级警官,各被判罚3万令吉。
此案被告分别为26岁的张德清以及19岁的张家伟(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2名被告涉嫌在去年6月1日下午约1时15分,在亚罗牙也县新邦安拔一间便利店外,以6万令吉现金,共同贿赂一名高级警官,以掩护他们所涉及的诈骗活动。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在庭上承认有罪,来自反贪会的检控官法丁诺阿蒂拉,基于被告们犯下的罪行涉及公共利益,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们应有的惩罚。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陈庭亿在求情时指出,被告们目前没有固定收入,同时必须负担家中经济,因此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判处每名被告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被告们事后已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