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亚罗牙也市议会行政男官员,今日承认收取一名广告承包商的900令吉贿金,被判罚款2000令吉。
现年45岁的被告莫哈末罗再曼拉末原在庭上共面对3项控状,然而控方要求法庭取消第二控状,因此被告共面对2项控状。被告的职务目前也已被暂停。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2年3月31日,在新邦安拔的一间银行分行,从一名广告公司老板收取400令吉,作为提供被告广告工作的酬劳。
控状也指出,被告在去年4月18日,身为市议会的一名小组组长,向同一名人士,收取500令吉的贿赂。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来自反贪会的检控官诺莎基拉给予此案涉及公共利益,建议法庭严惩被告。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在求情时指出,自己还需扶养2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及承担岳母每周的洗肾费用,恳求法庭从轻发落。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判处被告,在每项控状下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