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 涉嫌在酒店房间内性侵未成年男学生,一名在小学执教的宗教老师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惟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案件被告是阿都哈林(36岁),为一名阿拉伯语老师,他共面对2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7月18日晚上约10时,在马六甲中央县一间酒店房间内,涉嫌暴力抓碰年仅11岁男受害者的下体。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6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同样日期、时间及地点,性侵同一名受害者,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6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检控官诺哈雅蒂建议以2万令吉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沙鲁尼占在求情时指出,由于被告已被辞退,不再是一名公务人员,因此没有收入来源,仅有5000令吉可以缴付保释金。
他也说,被告在霹雳州和彭亨州面对同一名受害者的控状,并给予法庭良好的配合,被告也将在波德申以及八打灵再也面控,因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
法官罗哈杜阿玛在聆听双方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需每2周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能骚扰案件证人直到审讯结束为止。
上述案件则定9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