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怡保高庭今日宣判,于2年前谋杀兄嫂的63岁被告吴俊明(译音),判处2项谋杀罪各监禁38年,刑期同时执行。
被告吴俊明是于今年7月16日在高庭第一天审讯时,改口承认2项谋杀罪后,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于今天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2年7月6日傍晚6时45分至7月7日上午8时20分,在怡保巴占民安园一间住家谋杀当时64岁的吴赞雄及59岁的黄珍妮,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没被判死刑,必须施以不少过12次鞭笞。
根据高庭法官的判决,被告在2项谋杀罪各面对38年监禁,惟刑期同时执行,从被捕日即2022年7月7日开始算起。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在被告作出认罪后,法庭考量到公众利益、被告后悔及年龄的因素,于是宣判上述刑罚。
此案检控方是赛夫阿克玛副检察司,而被告辩护律师为阿米尔法立、阿菲娜及诺胡斯娜。
此命案是于2022年7月7日上午8时50分,在巴占民安园一间单层排屋被揭发,嫌犯的64岁哥哥吴赞雄及59岁嫂嫂黄珍妮被发现毙命在客厅血泊中。
经警方追查后,于当晚7时45分在云顶高原逮捕嫌犯,嫌犯疑是不满兄嫂弄坏嫌犯儿子的手提电脑,在起争执后混乱之中致死兄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