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19日讯)涉嫌醉酒驾驶并导致拉曼生(优大)死亡的印裔轿车司机,于今午被押往金宝推事庭提控,惟被告否认有罪,推事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
26岁的被告玛丹拉兹今午3时15分由警员押送,抵达金宝推事庭,并在通译员以泰米尔语宣读控状后,否认有关控罪。
被告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在毒品或酒精等违禁物品的影响下鲁莽驾驶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提控。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3年和不超过1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80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
被告的辩护律师纳登克里斯申向法庭求情,被告是一名保安人员,需要照顾家人,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
推事哈菲兹最后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冻结其驾驶执照直到案件审讯完毕,并定在8月21日进行过堂。
根据报导,警方是于17日凌晨约3时54分接到民众通报,指在怡保吉隆坡路第34.5公里处靠近徐五锰厂的路段发生夺命车祸,导致2名拉曼生1死1伤。
车祸涉及一辆宝腾华嘉及一辆摩哆,死者及伤者共乘摩哆在怡保朝金宝方向车道行驶,来自反方向的轿车突然驶入他们的车道,并撞上摩哆。
在遭到猛烈撞击后,21岁摩哆骑士洪伟哲宣告死亡,而22岁后座乘客吴晶晶(译音)受重伤,两人皆是拉曼生,印裔轿车司机没有受伤。
警方在检查后,发现印裔司机身上有浓浓的酒气,于是将司机带到金宝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