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涉嫌在面子书贴文侮辱玻璃市拉惹的男保险代理员,今日被带往加央地庭面控不认罪。
根据控状,家住雪兰莪本查阿南的38岁被告聂莫哈末凯利,被控于2024年7月10日晚上7时23分,在一个名为Nik Mohamad Khairi脸书账号贴文侮辱玻璃市拉惹,意图伤害他人内心,该贴文同年同月11日中午12时被其他人阅读。
被告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罪成者若重犯罪行,每天将面对1000令吉罚款。
此案主控官依兹汉向地庭法官慕西里说,此案是第二宗侮辱玻州拉惹案,被告未吸取首宗案件被告面对的教训为警惕,还重复前者的犯罪行为,即触碰宗教、王室的敏感课题。
惟被告聂莫哈末凯利面控后不认罪,要求审讯。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薇蒂雅拉莎莉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已婚的被告是保险代理,收入不稳定,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谕令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每个月须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报到,同时须把该贴文删除,不允许转发案件的相关内容和资讯。
首宗侮辱玻州拉惹案是今年3月发生,41岁被告哈斯布拉是一名螃蟹贩,经过多次过堂后,本月4日在加央地庭上俯首认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及罚款1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