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 私立大学医学系学生在教会厕所偷拍导师及小教友洗澡及如厕,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获准以9000令吉保释候审。
现年20岁的被告陈志勇(译音)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时拥有儿童色情物品及拥有猥琐物品两项控状,今日先后在麻坡第一推事庭及第二地庭被控。
被告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两项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29日,在麻坡峇吉里路谢琳商业中心的一间教会拥有儿童色情影片,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获取或拥有儿童色情物品)。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控被告,在同样时间及地点拥有猥亵图片,触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散播或拥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是甫被录取进入私立大学,修读医学系第一学期。他被发现因长期受到色情物的荼毒影响,为了追求真实和刺激,竟在参加教会活动时,将手机隐藏在的包装袋内,放置在教会的厕所,偷拍9名包括导师和参加教会小教友的冲凉和如厕。
被告上述行为已持续超过一个月,直到被一名如厕的男生发现,并把手机交给导师,才揭发此案。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以手机拍摄9名受害者,包括导师在内的4名成年人和5名孩童的如厕或洗澡。
法庭最终允准被告分别以7000令吉及2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附加条件包括每月需到麻坡警区总部报到,直到审讯结束,案件择定在8月27日过堂、提交社会报告及下判。
此案承审地庭法官为阿布峇卡、承审推事则是法丁达丽拉,主控官为达尼尔慕尼,被告无委任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