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 一名回收公司女董事涉嫌销毁属于马电讯公司的电缆,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惟她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
被告为38岁的MB威克妮斯瓦丽。
她被控于今年5月15日下午约3时,在甲州中央县,在知道物品属贼赃情况下,蓄意销毁总值10万令吉的马电讯电缆。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贼赃)。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盖迪在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2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同时也需照顾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的母亲,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8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推事纳比拉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此案择定8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