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一名律师所的行政人员涉嫌贿赂熟人,借由报假案来索取车险赔偿,惟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59岁的男被告西华拉哲今日被控在2017年5月10日至31日,贿赂一名巫裔男子3000令吉,并教对方报假案,为此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过贿赂额5倍或一万,视何者为高。
被告最终在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表示不认罪。其代表律师林葛纳以被告的妻子患癌,同时孩子尚在求学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但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同时每月需到反贪会报到。案件将在8月13日过堂。此案由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主控。
据了解,被告指示男子报假案的目的是为了向一所车险公司索取车祸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