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8日讯)涉嫌赌欧洲杯的4名被告在今日认罪后,遭承审推事判罚1000令吉,或坐牢14天取代。
惟被告4人最终选择缴付罚款了事。
4名男子皆非法以手机下注2024年欧洲杯足球赛。
第一宗案件被告为18岁华裔青年,被控在今年6月23日凌晨12时30分在英雄路处,被发现在手机内下注欧洲杯足球赛。
第二及三宗案件的两名被告则为莫哈末里旺(39岁)及莫哈默梅里纳(44岁)。他们是被控在今年6月14日下午4时10分在武吉阿瑟,被发现在手机内有下注欧洲杯足球赛。
笫四宗案件被告为包氏(37岁),他则被控于今年6月21日晚上10时30分在孟迪卡路处,以手机下注欧洲杯足球赛。
案情指出,警方在上述日期前往英雄路、武吉阿瑟一店屋处及孟迪卡路处突检非法赌博活动时,发现上述4被告们,涉及以手机下赌该球赛。
4人被控抵触1953年投注法令6(1)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或两者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