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涉嫌强奸15岁少女的17岁少年,今日被带往北海法庭提控时俯首认罪,获准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在威北甲抛峇底直落斗哇的鸟巢屋里,强奸一名15岁少女,因此触犯376条文(强奸)。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鞭笞。
据被告代表律师卡立梅达指出,被告年仅17岁目前仍在求学中,与受害者属朋友关系;被告在逮捕期间也全力配合警方合作协助调查,并承诺接下来每次都会出庭闻讯,因此要求法庭能够减轻被告的保释金。
由于需等待医药报告,及福利局针对被告做出的道德评估报告(laporan akhlak) 出炉,承审推事峇琪丝罗斯林批准被告能以25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8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