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3日讯)家长投诉孩子遭幼儿园老师虐打至脸颊受伤,巴生南区警方否认网媒称没采取行动,并透露已完成调查,准备提控这名涉案老师!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披露,班达马兰警局于5月13日(周一)下午4时49分,收到一33岁的本地男子报案,称孩子被老师打伤。
“报案人声称当天中午12时21分,被告知儿子的脸颊和背部受伤。当他前往幼儿园后,发现孩子是遭到幼儿园一老师的殴打受伤。”
他透露,根据调查结果发现,该名被打的4岁男童,就读巴生班达马兰一家幼儿园,于5月13日早上在课堂上,因在裤子上拉屎被老师打。
“当幼儿园老师让受害者去洗手间清洗时,受害学生拒绝从椅子上站起来。就在过程中,幼儿园老师出手掌掴受害者的脸颊。”
他透露,受伤的男童事后被转介至巴生中央医院(东姑安普安拉希玛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
他指出,检查结果发现受害者的脸颊有“软组织损伤”,本案嫌疑犯是该幼儿园一25岁的女老师。
“巴生南区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已援引2001 年儿童法令第 31(1)(a) 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立案调查。”
他透露,查案官已完成调查,并已于 6月12 日收到副检察司的提控指示。嫌犯将于 6 月 14 日在巴生推事庭,在刑事法典第 323 条文(蓄意伤人)被控。
此外,警方也在某网路媒体发布的社群媒体上发现一篇文章,声称警方延后了调查进程和搜集证据。
谢鸿方表示,警方否认有关指控,因为在警方调查中,需时间来完成所有资讯并分析所获得的证据。
“此外,如果案件涉及儿童,则该儿童需要按照预约接受儿童面谈中心(CIC)进行记录程序。”
他重申,这都需要在调查文件移交总检察署前完成,这也清楚地表明调查人员需时间完成调查工作。
他补充,因此,警方否认网媒文中的说法,并劝公众不要对此案的调查做出任何过多且无谓的揣测。
据《今日自由大马》早前报导,一33岁的销售员指其4岁儿子于5月13日,在班达马兰的一所幼儿园遭虐待,并称警方没采取行动。
据报道,由于孩子背部、耳朵及脸颊,有瘀伤和抓痕的痕迹。该名家长借此敦促警方,尽快对该案情和老师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