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社交网上中伤州议员名誉,沙巴女子被罚款8000令吉,或入狱15个月取代。
24岁的女被告昨日在法庭面对2项冒犯他人尊严的控状时,俯首认罪。
第1项控状指她于今年4月30日在面子书出言冒犯他人、其留言被受害人看到。
控状指她上述行为触犯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阿米尔沙在女被告认罪后,判她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5个月取代。
第2项控状指她,今年4月6日在whatsApp群组留言伤害他人尊严,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一旦罪成,被可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者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乐芙莉在被告认罪后,判她罚款3000令吉,或以入狱10个月取代。
呈堂文件显示,受害人报警称,身为兵达善州议员,被告的言行让其蒙羞、自身安全受到威胁。
被告以自己是初犯,恳求法庭轻判,并承诺将不再犯。
控方则要求法庭严惩,以儆效尤。
控方也告诉法庭,被告除此之外,还有2起相关案件,择定今年6月28日和7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