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 两名快递员涉嫌在酒店内强奸及肢体性侵犯两名未成年少女,被判表面罪名成立,遭法官谕令分别在9月9日以及11日出庭为自己辩护。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宣判时指出,控方在初审时已成功举证,有足够的表面证据指控两名被告,即26岁的沙希丹以及33岁的哈齐克所犯下的罪行。
庭上指出,根据受害者以外的重要证人所提供的证词,以及受害者父亲以及调查人员的佐证,证明证据确凿,现阶段两名被告需为自己辩护。
被告可选择的自辩方式有3种,即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在被告栏内自辩即保持缄默。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伊玛尔、阿米鲁及纳兹里在庭上表示,当事人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
第一被告沙希丹面临4项指控,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和(b)条文(肢体性侵)。
第二被告哈齐克面临两项指控,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
根据第一项和第二项指控,第一被告沙希丹被控于2022年7月4日,晚上11时,在一家酒店内强奸并肢体性侵犯事发时年仅14岁的未成年少女。
根据第三项和第四项指控,他被控于2022年7月4日晚上11时30分,在同一地点强奸并殴打另一名事发时年仅14岁的少女。
第二被告哈齐克则被控于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强奸和殴打事发时年仅14岁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