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 一名少女被叔叔强奸后向警方举报,叔叔最终在法庭认罪并被判刑,惟受害者却被指控是叔叔家庭的“破坏者”。
一位名为艾莎的性侵案受害者接受《阳光日报》访问时表示,她从小和其他兄弟姐妹,与一位名叫“乌苏”的叔叔关系密切,且后者就如同父亲一般引导和关爱她。
艾莎表示,其父母已经离婚很长时间,母亲为了让兄弟姐妹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辛苦工作,只得把他们寄养在叔叔家,因此面对任何难题时,都会将想法先分享叔叔知道。
她说,直到有一天自己和男朋友吵架,事后想给男友打电话时却发现手机坏了,即便当时是凌晨3时,还是决定借用叔叔的手机,岂料却被对方强奸。
艾莎说,那天晚上是她经历过的最黑暗的一晚,以至于她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包括她的母亲。
她说,哥哥得知真相后,一直催促她报警,并称倘若将事情告诉母亲,可能不会被信任。
“我向警方举报后,叔叔立刻被逮捕、审判和监禁。”
然而由于这起事件,当时18岁的艾莎被家人抛弃和回️避,尽管叔叔在法庭上承认罪行,但她始终被认为乌苏叔叔家庭的破坏者。
她表示,本身因此事受到了心灵创伤,因为叔叔一家都指责她破坏了他们的婚姻和家庭,令她感到悲痛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