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 因合伙偷走餐饮业者的2头牛只,2名男子今日在爱极乐法庭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3500令吉。
案件被告为21岁的莫哈末祖里万以及57岁的阿都拉曼,两名被告为友人关系。
控状指出,被告们于本月10日约下午5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柏玛当峇西柏迈一个牛栏,蓄意偷走2头属于31岁受害者的白牛。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求情指出,他们目前并没有经济能力,恳请法庭减轻刑罚。
案件主控官瓦达依沙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们应有惩罚。
推事凯鲁妮莎最终判处被告们各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