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15日讯)年迈姐弟和两名友人涉嫌以水上作为掩藏制毒及包装聚点,4人今日在笨珍推事庭被贩毒及持毒罪名。
4名被告分别是张亚梅(译音,75岁)、张崔赖(译音,59岁)、陈志祥(译音,50岁)及林焕建(译名,40岁),今日被带往笨珍推事庭面控。
由于此案属于高庭权限,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本月4日,凌晨1时30分,在笨珍龟咯港脚的一间水上房子贩运2万3572.74克及532.59克的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也是俗称的摇头丸),以及362.02克的大麻。
被告张崔赖面对另一项贩运1638.81克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的控状。
4名被告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生监禁,若没有判处死刑,将鞭笞至少15下。
此外,4名被告被控持有232.6克的克他命,惟全部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张崔赖被控另一控状,被控持有275克硝甲西泮(Nimetazepam),惟他否认有罪。
4名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努惹查蒂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出庭。由于所有指控的罪行均不可获得保释,4名被告续被警方扣留。
4名被告在推事努阿兹祖因面前聆听控状后,点头以示明白。
承审推事努阿兹祖谕令,案件展延至7月21日过堂,以提交化学报告。
柔佛州警察总部肃毒组本月4日凌晨1时30分至中午12时,突击龟咯两间相连水上民宅,起获总值430万令吉的各类毒品,逮捕3名男子及一名75岁老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