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 一名19岁青年涉嫌强奸年仅12岁的女亲戚,今日在亚罗牙也地庭面控时嚎啕大哭。
不过,男被告不认罪,最终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
身为餐饮店员工的男被告,共面对2项控状,他在庭上当场大哭,流下男儿泪。
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今年2月18日凌晨约2时及2月23日凌晨约2时30分,在亚罗牙也的甘榜巴也拿督一间住家,涉嫌强奸12岁女童。
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少过10年不超过30年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依山建议法庭以4万令吉及附带条件,作为被告保外候审的条件。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哽咽求情时指自己在餐饮店工作,父亲是一名罗里司机,母亲则是一名家庭主妇,恳请法庭减轻保释金。
法官娜丽曼峇哈鲁丁最终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以及证人,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
上述案件择定6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