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因使用未经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认证的通讯设备,现年36岁的本地企业家今日在面控时俯首认罪,获判8万令吉罚款。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透过文告说,被告的犯案手法是在某大道附近的公寓内安装假基站,当民众经过假基站时,其手机的4G移动数据网络将会中断,并被迫接入假基站发送的2G网络。
“因此民众的手机短信中,将会收到赌博或放贷等广告信息。”
文告指出,上述行径抵触了《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条例(技术规格)》第16(1)(b)条文,以及《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条例(频度)》第34(5)(c)条文,共被控4条罪名。
“在所有控状下,被告最高可获判3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