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9个月大女婴疑遭虐待不治案,照顾女婴的保姆夫妇今日在新山法庭被控疏忽照顾罪,两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是31岁的林振杰以及29岁的薇薇安刘(人名皆为译音)。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今年3月19日至4月25日期间,在士姑来大学城格嘉耶安25路的一间民宅内,因疏忽照顾9个月大的女婴,导致女婴头部受伤而死亡。
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看顾),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或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蒂薇雅副检察司要求,法官批准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要求被告向法庭上交国际护照。
主控官也要求,两名被告必须每个月到最靠近的警局报到一次,以及保释期间不得打扰任何与案件相关人士。
两名被告否认有罪,代表律师莫哈末纳兹尔以及吴思汉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因为任职收银员的男被告是家中经济主要来源,月薪仅2600令吉,还需要抚育两名年幼的孩子。
承审地庭法官拉茜达罗斯里批准,两名被告各别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谕令被告每月到临近的警局报到,以及不得骚扰本案证人,同时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6日过堂,以等待医药与解剖报告。
根据案情,新山北警区是在4月25日,傍晚6时55分,接到新山中央医院医疗人员的投报,指有一名外籍女婴在加护病房救治,怀疑女婴遭到虐待。女婴在隔日凌晨3时50分时,被宣布抢救无效。
当局进行尸检后,发现小死者的死因涉及刑事成份,警方随即逮捕5人接受调查,包括两名外籍女子,他们是女婴母亲的友人,以及一名越南籍女子和一对夫妇(即小死者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