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 20岁水管工人声称握有少女照片,威胁并逼迫对方就范,16岁少女被奸成孕,水管工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20岁被告莫哈末哈菲兹被控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强奸16岁的少女,导致少女怀孕迄今12周,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根据案情,被告是通过一名朋友提供受害少女电话号码后,认识少女。被告声称,手上握有少女数张照片,威胁少女跟其回家,同时逼迫少女就范。
少女因害怕照片外泄,只好听从嫌犯的指示,尽管多次反抗,但因为害怕,只好任由嫌犯为所欲为。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阿布峇卡表示不认罪。
法官阿布峇卡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被吉每月必须到麻坡警区总部报到,以及保释期间不能骚扰受害少女或证人,直到案件结束。
法官也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9日过堂,让主控官丹尼尔慕尼尔提交案件相关文件,并指示被告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