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利用儿子报生纸代非法移民申请大马卡,妇女认罪入狱2年。
被告诺阿兹玛(49岁)被控2018年12月16日下午4时29分,在亚庇国民登记局,使用儿子的报生纸,为一名非法移民申请大马卡。
控状指她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第25(1)(h)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3年和罚款最高2万令吉。
据悉,这也是沙巴法庭审理的首宗上述法规条文下的案件。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乃初犯,出生穷寒,保证不再犯。
国民登记局主控官莫哈末费沙则指出,被告罪行严重,有必要严惩,以儆效尤。
“认罪虽然是忏悔的重要一步,法庭判刑时,必须考虑到其行为对受害人甚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后果。”
“法庭有必要做出与其罪行相当的惩罚,才可对被告起教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