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收取5万作为颁发维护工程合约的代价,县官14条贪污罪成入狱1年罚款25万。
被告阿旺赛夫丁朱末(47岁),被控2016至2018年担任必打丹县议会执行官时,总共收取了一名女士5万500令吉,作为颁发对方一项县议会维护保养工程合约的代价。
控状显示,有关款额是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2月26期间,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头。
地庭法官杰生朱加今在亚庇反贪法庭上为案件裁决时,宣判被告所有14项收贿控状罪名成立,即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
法官判处被告每一条罪状罚款1万至5万不等,总数25万5000令吉,同时坐牢1年。
该法令下的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罚款则是涉及款项的5倍。
本案2023年6月开审,控方在审讯过程一共传召了18名证人,辩方则3名证人。
辩方律师札希沙为当事人求情,恳求法庭轻判。
反贪会主控官叻拉者星则指出,被告罪行严重且案件关乎大众利益,因此务须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聆听了控辩双方陈情后,遂作以上判决,所有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即日起计算。
无论如何,法庭同时允许被告暂缓执行刑罚,以容上诉高庭,原来的2万保释金可以沿用,但仅需缴交1万作为抵押,担保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