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日讯)华裔男子疑超车不遂,撞死逆向车道的摩哆残疾骑士,今早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唯被告否认有罪。
现年24岁的被告林冠彦(译音),今日上午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27日,清晨7时许,在峇株巴辖县内麻坡往返巴力士隆路21公里处,因鲁莽驾驶造成58岁的残疾人士莫哈末礼端阿都拉死亡。
上述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最高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最高不超过5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卡丽嘉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陈松元。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苏海拉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谕令居住在麻坡的被告,每个月须到麻坡警区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推事择定此案展延至6月20日过堂。
根据警方资料,事发时,被告驱车从麻坡朝巴力士隆方向行驶,抵达事发地点时,试图超车未遂,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摩哆猛撞,造成摩哆骑士被抛飞至约5公尺高,坠跌沟渠,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