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讯)19岁华裔餐馆店员在进家强奸相识的未成年少女,导致对方怀孕产子,今日面控时承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法官订于本月23日下判。
被告黄成俊(译音,19岁)与受害少女相识,被控于去年1月份,在其位于峇株巴辖的住家,强奸一名15岁少女,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学校老师发现受害少女身材明显走样,就提醒少女家长关心女儿,最初家长以为孩子的肠胃出问题,没有多想。直到家长去年8月21日带女儿到峇株巴辖中央医院检查时,才发现女儿已经怀孕23周,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去年9月25日,下午3时,在当地逮捕被告。当时受害少女已经停学待产,去年10月份诞下一名男婴。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今日被带往麻坡地庭面控,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主控官丹尼尔慕尼尔向法官建议,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要求不允许被告保释。
承审法官依克万法官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案件展延至定4月23日过堂,以根据社会福利局报告等,对被告进行判决。